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擅长领域
 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正文

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一、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1、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2、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3、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变更是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
5、合同变更不是合同性质的变化(如买卖变为赠与,合同关系失去了同一性,此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
6、合同变更既可能是合同标的的变更,也可能是履行方式的改变。
7、既可能是合同履行期的提前或者延期,也可能是违约责任的重新约定。
8、合同担保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的变化也会导致合同的变更。
9、依法订立的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10、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是原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或者不必要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11、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是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12、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或标的的变更,合同性质合同标的性质并不改变。
13、例如有关标的物数量的增减、质量标准的修改、履行地点的变动、标的物包装要求的改变等,都属于合同的变更。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变更合同形式问题的回答。变更合同是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如果您对于变更合同形式还有疑惑,可以咨询的律师。


相关文章: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有那些?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

·合同生效时间是不是签合同那天


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