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擅长领域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正文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公司的营业执照如果被注销的话,和劳动者与劳动单位之间的相关合同是没有关系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如果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约的话按照平常普通程序即可,并且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给劳动者,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



相关文章:

·一、劳动合同所在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发工资?

·公司可以自己规定扣工资吗

·工伤分为几个种类

·先工伤后参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般临时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工程质量事故类别有哪几种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