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
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
擅长领域
 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 正文

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二、入室盗窃未遂是否构成犯罪入室盗窃未遂属于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三、哪些情形构成入户盗窃“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罪作出了调整,一方面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处罚,另一方面也将入室盗窃、多次盗窃、扒窃等行为,那么不论盗窃的金额多少,一律都是人的构成盗窃罪,从而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目前,盗窃罪最高的处罚就只能是无期徒刑。


相关文章:

·刑事拘留后未被批捕有什么法定程序

·死刑执行后该怎么处理?

·触犯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最新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

·不作为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行为人肇事逃逸构成什么罪?


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室盗窃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