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
擅长领域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 正文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有哪些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所属的企业肯定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有关的国家法律已经明确的表示,只要自己合理的处置就可以获得属于自己的赔偿,但是问题的处理存在不少的程序的麻烦,因此自己需要合理的进行操作,只要自己的情况属实,就可以解决。


相关文章: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退还是什么?

·工资入股合作协议是什么样的

·怎样做到安全生产的工作?

·公司解散什么时候支付工资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