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擅长领域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正文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时应剔除该部分出资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房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支付方配偶子女名下,则该部分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出资不另行处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1、离婚后财产纠纷简介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离婚的时候对于房产的分割还是比较麻烦的,因为房产的获得有很多途径,如婚前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还有父母出资购买的这些情况都应该另外的进行分割处理,但如果是在婚后父母首付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那么这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相关文章:

·房子变更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集资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放弃继承房产登记应该怎么办理

·二手房过户买方需要什么证件

·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