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
擅长领域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 正文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二、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区别是什么?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综上所述,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如子公司,其没有法人资格,在总公司的管理下开展经营活动。当然,分公司也具备营业执照,可以对外签订合同。除了常见的购销合同,分公司还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和入职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文章:

·法人可以卖掉公司吗

·关于企业倒闭的原因

·需成立分公司需要入股如何弄?

·私募基金公司组织架构是怎样的?

·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自己不想当公司法人怎么办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