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擅长领域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正文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三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四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二、5~10级伤残标准

五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六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七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八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九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我国发生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鉴定是有关部门强制性要求的,它是作为相关赔偿的必备性条件和程序规定,赔偿是与伤残鉴定标准作为一个依据的,我国规定的人体损害程度伤残存在这10个等级分别是从重到轻程度来进行划分的,这也就意味着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能到得到的赔偿也最多。

相关文章:

·一、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车库买卖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在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可能会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

·一、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