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
擅长领域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 正文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二、司法解释引诱,是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是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介绍,是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对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事实认定,一般需要结合现场调查取证的情况来进行认定,必须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可以定罪,因为该罪属于行为犯,必须在相关犯罪事实的情况存在的情况下,才可以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相关文章:

·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怎样界定

·刑事案件公安可以管辖权转移吗

·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得到?

·我国刑事追诉权的行使模式

·信息披露违规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