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擅长领域
 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正文

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的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有很大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此时就有可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刑事责任自然也就比较重。但就算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是有可能按照危险驾驶罪处理的,相比之下对行为人的刑事处罚要轻一些。而除此之外,还需要依法承担交通行政责任。


相关文章:

·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

·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怎样处罚


醉驾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