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
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
擅长领域
 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 正文

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一,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1、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2、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设立登记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3、股东分期缴纳全部出资的法定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的资本缴纳对于自己企业的控制权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积极的的了解企业的详细规定,因为不同企业在资本的缴纳上有着不一样的限定,如果自己的方式存在错误就会导致自己的问题不断发生错位,所以自己需要学会理性对待。


相关文章: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

·小微企业融资的概念是怎样的

·企业什么情况应支付补偿金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修改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