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擅长领域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正文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也越来越方便,俗话说的话想致富先修路。那么,修建高速公路就会必不可免的征收土地。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一些帮助。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具体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从上文得知,征收土地全国并不是统一的标准,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政策,其中包括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以及土地上所成长的农作物的补偿费。


相关文章:

·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

·2023年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算不算遗产进行继承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