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擅长领域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正文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一般在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那么当事人才会被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在审判阶段的话,则一般称之为被告人。很多时候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措施,不过同时符合条件也是允许取保候审的。那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4.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被拘留的人;5.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案件,其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6.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8.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不能立即交付执行的。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
1.保证人保证。保证人保证方式又称人保。2.保证金保证。保证金保证方式又称财产保,是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由县级以上公安司法机关作出。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和保证金保证。那么首先考虑的应该是是否满足了规定的条件,要是不满足即使委托律师帮忙,也是无法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而对于取保候审的期限,法律方面规定最长为12个月,实际的取保期限应该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相关文章:

·取保候审期间可不可以出国?

·轻伤二级取保候审保证金多少?

·有谅解书诈骗才能取保候审吗

·少年抢劫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申请?

·在我国检察院阶段不认罪对取保候审有关系吗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