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擅长领域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正文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认定是否仅凭单位证明?


对误工费的认定,应个案审查,鉴于现在实践中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较随意,故对误工费的认定应同时结合广东省行业工资标准认定,并可以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受害人的误工费。


1、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形,是按照行业标准还是按照全省职工标准计算误工费?若按照行业标准,需细分到什么程度?


对于“无固定收入”情形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依照原告主张而定,若原告主张按照行业标准且该行业标准有明确规定的,则适用行业标准;若原告主张按照全省职工标准的,则按照全省职工标准。对方当事人对原告的主张持有异议的,负举证责任。


2、定残后的误工费问题。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告若确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定残后仍从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应折抵误工费的赔偿数额。


3、误工费的计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司法文证审查确认的医疗时限为准。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误工费的规定,一般都是要有人身损害,所以需要到医院进行治疗等,从而没有办法正常到单位上班等,所以对工资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赔偿费用。



相关文章:

·工程劳务转包合法吗

·员工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预算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久

·新婚姻法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怎么处理?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