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擅长领域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正文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费的缴纳人。

(一)以土地投资入股与他方兴办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的,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为缴费人,但经批准的合营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土地权属没有转移的,提供土地的一方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

(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缴费人;

(三)经营土地开发的,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经营开发单位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

(四)农村工商用地和宅基地,以工商企业、宅基地使用人为缴费人;

(五)共有的土地,以《房地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缴费人。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

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

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您都知道,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所有权只有国家享有。但是我们有土地使用权,要使用土地,在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的金额一般是根据个人或者单位使用的土地面积的大小进行确定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

相关文章:

·交通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股权投资企业交什么税,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提交的资料?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在哪里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是否吊销?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