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
擅长领域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 正文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其实才会就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做出相应的处理,这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负责,同时也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法律上的要求,以免给孩子造成损害。而其中一方没有获得抚养权,自然就要支付抚养费。那抚养费标准多少?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抚养费标准多少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综合上文的内容,关于抚养费标准多少,相信您此时应该有一定了解了吧。在确定孩子抚养费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当然此时也可以直接用月总收入的20%-30%作为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而之后如果随着客观情形发生了变化,那也是可以对抚养费做出调整。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文章: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什么叫无抚养能力?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一般说来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