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
擅长领域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 正文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是否可行


社会抚养费如果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清的,可以补缴也应该补缴。这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二、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三、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四、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因此遵守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文章:

·交通肇事逃逸条款的处罚是什么

·偷摩托车是犯罪行为会怎样判刑

·小交通事故对方拖廷不处理怎么办

·新房交房多久能办房产证

·卖车协议书怎么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补交吗?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