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
擅长领域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 正文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解散,应与职工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员工主动辞职的话,是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辞退和正常辞退。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劳动用人单位如拒绝发放时,应积极的对这类违法用人单位进行处罚。相关的受害劳动者应积极的收集案件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举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办理,要求这类劳动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支付赔偿金。


相关文章:

·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书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管辖法院包括哪些?

·工作多久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工资吗

·我国劳动法中很多条款都是为了保护员工利益而设置的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