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
擅长领域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 正文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因为是请假期间出现受伤,不属于工伤。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请假期间发生的意外的话,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到时候需要根据自己的其他保险进行理赔,公司方面不会承担责任的,所以在平时的生活中要注意安全。我国的工伤认定需满足相关的规定要求,当事人需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发生的伤害,我国的劳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这类人员的实际伤害进行鉴定,按照工伤赔偿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相关文章:

·没有劳动保险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员工工作的公司证明范文是怎样的

·一、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

·手指工伤再次鉴定级别有变化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