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很多房子空置的业主认为,房子一直都没住,就不需要交物业费了。实际上,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对于普通住宅长期空置物业费是否有优惠政策的问题,各省规定有所不同,有的省份对于长期空置的住宅,物业费的收取有特别规定,如没有特别规定,则不能免除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物业费的收缴对象
·物业公司收费超标如何索赔?
·拆迁户有权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
·空置的房屋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业主和承租人对于物业费的分担
·车子小区被刮,物业是否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