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区路面结冰摔倒,能否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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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小区业主,已按时足额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业服务费,双方之间已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规定,及时清理小区公共通道上的积雪和结冰,或采取防滑措施,给小区业主提供通行便利,是物业公司法定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未及时打扫小区道路上的结冰,导致业主滑倒受伤,应对业主所受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业主对道路上结冰是知情的,其有注意脚下安全义务,因业主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受伤,应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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