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
·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阻止强拆吗?
·土地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确定财产损失?
·“违法强拆”之救济
·什么是司法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