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期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裁决机关申请裁决。
本规定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
·拆迁中,房租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
·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拆迁房屋承租人如何维权?
·哪些情形下行政裁决应中止?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