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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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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诉讼标的额: 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额就是双方争议的金额。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千元)标的额 费率 速算增加额(元)1000元以下30(每件)1千元-10万元 0.01 10万元以上 0.005 520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通常情况下,案件的诉讼费用都是有原告预交的,而最后往往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具体的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一定的参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要按一定的诉讼标的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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