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擅长领域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正文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劳动合同的解除遵循的是法定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职工提出辞职时,都是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这个申请究竟是职工跟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呢,还是书面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呢?大多数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都选择了前一个理解,认为如果单位不批准这个申请,就是双方无法就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那么在出现其他法定事由之前,这个劳动关系还是有效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员工提交的辞职报告其实就是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并没有批准权。在员工提交辞职报告满30日起,从法律上来讲,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就算解除了,除非在这30日内员工撤回他的辞职报告。

相关文章:

·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工作经历不真实,法律后果

·社会保险待遇的具体损失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罚款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