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
擅长领域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 正文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1年以上不满2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原告就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面临着送达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130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以上,对方有2种方式:


      其一、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其失踪,待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时法院就会直接判决离婚。


      其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通过这种方式最后是否会判决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所以能否判决离婚不是一个肯定答案。

相关文章:

·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生母确认抚养权的情况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转移财产怎么办?

·申请撤销离婚诉讼需要带什么?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非婚生子女如何证明父子关系?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