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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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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


    

交通警察调查交通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现场调查内容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


    


      (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四)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


    


      (五)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


    


      (六)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


    


      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笔录。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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