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准与离婚的情形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文章:
·离婚财产分割税是怎么来的
·父母请求分割去世子女财产可以吗?
·男女双方分开多久是自动离婚
·成立重婚罪怎么量刑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判决结果立即生效吗?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样认定《民法典》(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