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买卖的条件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擅长领域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正文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文章: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

·签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费用有哪些

·房子继承遗产税费主要?

·企业自管房拆迁上海怎么赔偿?

·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有何规定?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