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擅长领域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正文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同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的法定财产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没有反证推翻,一方无须提供特别的证据来证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

相关文章:

·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如果离婚另一方不给给财产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可以查对方财产吗?

·一、父母离婚财产可以过继给子女吗?

·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离婚的案例发生了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