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表面上看合同是一个行为,实质上由若干部分组成,或在内容上可以分为若干部分,既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可以独立存在,一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另一部分的效力,那么无效部分被确认无效后,有效部分继续有效.但是,如果无效部分与有效部分有一种实质的牵连关系,笔者认为确认部分内容无效将会影响到有效部分的效力.另外,如果从合同行为的目的,交易的习惯以及根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决定剩余的有效部分对于当事人已无意义或者已不公平合理,则合同应适宜被确认为全部无效.
相关文章:
·“双重劳动关系”对工伤认定是否产生影响?
·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的业务提成?
·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如何区分?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而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劳动者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强迫劳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