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擅长领域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正文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二、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首先经营者要清楚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从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首要条件就是必须达到限定的人数,最少2人最多200人,其次注册资金的要求,最少不得低于500万元,最后也是所有公司都必须达到的条件,就是符合国家的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


相关文章:

·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有问题股东要负责么

·企业变更股东申请怎么写?

·公司让签空白合同违法吗

·集团名下的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吗

·公司法设立主体不适格是什么意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