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点有那些?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点有那些?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点有那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点有那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点有那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点有那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点有那些?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点有那些?
擅长领域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点有那些? 正文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点有那些?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工作服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证人证言;

相关文章: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应否受理

·用人单位能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劳动者调岗调薪之二

·用人单位能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劳动者调岗调薪吗?

·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点有那些?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