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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加盟连锁店通过与特许商签订加盟合同付费获得授权的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原则上特许商提供的商标应该是“干净”的商标,即合法有效且无争议商标。当加盟连锁店正常使用商标,却被他人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院,甚至因此而遭受到损失的,是可以要求特许商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相应的损失的。若特许人提供的商标最后被确认为侵权商标的,那么加盟连锁店与特许人之间签订的加盟合同应该认定为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因为商标作为加盟合同中的核心组成部分,一旦商标失去正当性合法性,必然会导致加盟合同无法履行,加盟连锁店无法适用该商标,所以加盟合同应该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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