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擅长领域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正文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当夫妻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让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但是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那么法院判决后多久才能生效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 2 天起算 15 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也就是15 天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9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由上可知,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是一审,要签收离婚判决书之日起15天后才生效,要是二审,则签收之日起生效,我们要提醒您,如果判决没有生效,是不可以结婚的,否则会构成重婚罪。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相关文章:

·离婚时未约定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重婚可以离婚吗?

·夫妻共有财产投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

·男女双方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