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擅长领域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正文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相信您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中也充斥着各种税收,其中房产税是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税种。房产税是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费,各地都有各自不同的房产税政策,那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

目前,南京还暂未开征房产税,最新房产税征收标准可参考其他试点城市。其中,中国房产税试点城市主要为上海及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针对这两种征收标准,房产税应纳税额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乘(1-10%或30%)乘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乘税率(12%)

二、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也就是说,南京市暂时不征收房产税。实际上,我国在很早之前就出台了与房产税有关的政策,但由于实施困难,因此只有少数几个城市作为试点对房产税进行征收。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可以按房产原值来计算,也可以根据租金收入来计算。

相关文章:

·父亲打死人分家的儿子要赔钱吗?

·离婚的六种调解方法分别是什么

·一、广东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随着离婚人数的增多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了母亲必须付抚养费吗?

·如何收集分居证据,分居满两年就能离婚吗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