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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188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是指因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由每个债权人独立行使。不过,因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以,每个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
   
  确定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是否合格,关键在于确定哪些债权适合于保全。
一般认为,可通过债权人撤销权方式保全的债权有:
  1. 以财产给付为标的的债权
  2. 因共同担保的减少而受损害的债权
  3. 在债务人的法律行为前产生的债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在诉讼上行使。之所以要求以诉讼的形式行使,是因为撤销权对于第三人利害关系重大,应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审查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债权人撤销权的......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依判决的确定而产生,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产生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即从行为开始时失去法律约束力。具体说来,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表现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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