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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法律定义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837
次
赠与
合同
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
合同
,赠与
合同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
合同
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
权利
,该赠与
合同
无效。
二、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三、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
合同
不成立。
赠与
合同
具有以下特征:
一、赠与
合同
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因此赠与
合同
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征,赠与
合同
成立,赠与人丧失财产所有权,受赠人获得财产所有权。
二、赠与
合同
是赠与人单方承担将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是无偿接受赠与人所赠与的财物,并不需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义务,因此赠与
合同
是单方义务无偿
合同
。
三、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指出“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
合同
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
合同
将产权证书交付受赠人,受赠人根据受赠
合同
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根据该规定,赠与
合同
具有其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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