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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395
次
交通
事故损害
赔偿
是
交通
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
赔偿
损失和负担
医疗
费用的义务。
交通
事故损害
赔偿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财产损失全部
赔偿
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
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
2、 对人身损害 ,
赔偿
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
应
赔偿
一定的抚恤金。
3、 按
交通
事故责任承担损害
赔偿
的原则。即几方当事人均负有
交通
事故责任时,要按
照各自应负的
交通
事故责任分担相应的损害
赔偿
。
4、 机动车方负无过错
赔偿
责任的原则。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
交通
事故,造
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总额最高不超过
交通
事故发生地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
5、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仅要考虑当事人的
交通
事故责任,还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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