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首页
关于我们
德本律师
业务范围
诉讼指南
成功案例
法律文书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
公司法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劳动人事
婚姻家庭
房产
.
拆迁
建筑工程
交通
.
医疗
损害赔偿
投资
金融保险
网络法律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刑事辩护
[首页]
> 正文
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198
次
租赁
合同
,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取承租人支付费用的
合同
。
租赁
合同
的内容依《
合同
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当事人约定租赁,租赁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租赁
合同
,在
合同
中租赁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的,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
,签订租赁
合同
,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当事人在租赁物租赁期届满,认为有必要继续租赁,应当续签租赁
合同
,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应当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的
合同
约定的用途,承租人按
合同
约定的方式使用承租物,对承租物的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
赔偿
责任,出租人违反
合同
约定使用承租物,致承租物损害的,承担损害
赔偿
责任。
合同
约定的出租物由何方承担维修责任,承担维修责任的一方应按期维修,因不履行或不按期履行维修义务而致出租物损害的,应承担
赔偿
责任。
租赁物出现
合同
约定的条件或者法定解除的条件时,租赁
合同
可以中止、终止、变更、解除。
·
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出租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付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
·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签订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一、符合租赁主体资格的双方当事人,指提供租赁物和承租租赁物的双方当事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只有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才能履......
·
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一、要求出租人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出租物,并占有、使用出租物,获取通过出租物取得的效益。二、要求出租人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出......
·
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
·
买房中的中介陷阱
·
物业管理收费纠纷处理措施
·
保管合同之保管人责任
推荐内容:
·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在线咨询
8630-9110
QQ咨询
发帖咨询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