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公司法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房产.拆迁建筑工程交通.医疗损害赔偿投资金融保险网络法律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刑事辩护
  [首页]> 正文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338
 劳人护〔1984〕27号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保证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起了一定的作用。当前,我国体制改革的进程不断地发展,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需要进行改革。现将改革意见通知如下:

  一、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发放劳动防护服装的范围和原则: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防寒服装。

  三、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范围和原则制订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由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或供应部门负责;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五、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各级劳动部门,工会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

  六、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七、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八、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是劳动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意见,做好这项工作。


·企业年金方案如何设计?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在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初期,企业年金方案设计不但要考虑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

·职工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也是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广东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养老处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了以下6种情况下养老保险的转移:1、同一地区,不改变统筹范围:不需要办理转移,只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

·缓解企业社会保险费用负担的对策
      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用负担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亦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有着重大的制约关系。同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企业的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费用......

·破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几个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在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下,破产企业将逐渐增多,而随之产生的问题也将会增多。其中涉及养老保险的就不在少数。至1997年上半年止,岳阳市破产133家企业,其出现的主......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计息?
      1997年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发(1997)116号印发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职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提出两种计算方法,方法之一是年度计算法,方法之二是月积数法,在各月记账额相同的情况......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管理?
      一、个人帐户的建立1.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企业缴费是我国现行体制下养老保险基金的一个重要来源,如何准确核定参保企业缴费基数,准确计算缴费额度,是基金征缴之前的一个首要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笔者就缴费基数的核定,谈几点粗浅认识。......

·欠缴养老保险费如何补缴利息?
      一、个人帐户补记入部分金额的补缴利息(设为C),分为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1)和非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2)两种情况。1.跨年度补缴利息由三部分利息组成。第一部分:补缴欠缴年度当年的利息(设为C11)C11......

·劳动争议
·新《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将与正式工同工同酬
·2013南京市劳动合同(全日制)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的?

推荐内容:
·民事判决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用)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在线咨询
 8630-9110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