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公司法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房产.拆迁建筑工程交通.医疗损害赔偿投资金融保险网络法律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刑事辩护
  [首页]> 正文

我国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规则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133
我国规定的涉外结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986年《民法通则》第147条、1983年《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1983年《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1983年《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具体而言,根据不同情况,我国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规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在中国境内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
根据上述法律,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都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也就是中国法律。在结婚的主体方面,我国规定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得同外国人结婚。双方在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上符合我国《婚姻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和《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的,办理结婚手续,婚姻即成立。我国不允许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举行领事婚姻。
(二)在中国境内外国人之间的结婚
目前,我国没有对外国人之间在中国结婚的实质要件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一般要求当事人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但是,也可以适当依据其属人法加以照顾,同时不允许种族歧视和一夫多妻。此外,如果当事人在我国进行民事登记的,需要符合我国《婚姻法》。至于形式要件方面,我国《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规定外国人之间如果自愿在我国办理结婚,可以持《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中的证件登记。此外,基于互惠或条约,我国允许具有同一国籍的外国人在其驻华使、领馆成立领事婚姻。我国也允许外国人按其宗教教规举行宗教婚礼,但是除非在我国登记,否则在我国没有法律效力。
(三)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
根据《民法通则》,中国人和外国公民在境外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但是,按照婚姻缔结地法缔结的婚姻,不得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否则其效力难以得到我国的承认。
(四) 中国公民之间在中国境外结婚
我国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要在中国得到承认则一般不能与中国的基本法律原则相冲突。对于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其婚姻的效力依据婚姻缔结地法,但不得违反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和禁止重婚的规定,否则,我国不承认其婚姻效力,也就不能为其出具结婚证明。
(五) 外国人之间在中国境外结婚需要在中国境内承认其效力
对于这种情况,从国家主权出发,只要其婚姻的各项要件符合婚姻缔结地法的规定,我国一般都承认其效力。
·涉外结婚的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nbs......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附英文)
      (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七日国务院批准)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国人员系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

·民政部、教育部、外交部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暂行规定
      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983年3月10日,民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

·同华侨、港澳同胞结婚如何办理手续?
      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专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华侨、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自愿在国内或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到国内或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

·补办婚姻关系证明书需要哪些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附相关法规
·涉外收养的效力
·遗产债务的清偿?

推荐内容:
·普通地域管辖
·海损事故责任限制申请书
在线咨询
 8630-9110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