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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锦湖轮胎欺诈门--面临消费者诉讼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43


    央视3·15晚会曝光南京锦湖轮胎工厂大量使用返炼胶生产轮胎事件后,经过几轮较量,锦湖轮胎(中国)董事长李汉燮最终在央视对全国观众鞠躬道歉,并发布了道歉声明。面对外界召回过少进展缓慢的质疑,锦湖轮胎方面表示,自4月15日至7月15日,三个月时间内共检测了30万辆左右的车辆,免费更换了近15万辆的轮胎,今后将继续站在消费者立场,做好召回与免费检测两项活动。
    近期忙于召回的锦湖轮胎将迎来两场官司。
    一是消费者针对锦湖轮胎质量问题的首起法律诉讼。今年6月13日,北京的周先生驾驶别克轿车在保沧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突然失控,最终撞上隔离带,车毁人亡。车辆装配的轮胎由南京锦湖轮胎工厂生产。由于发生事故时没有撞车,且轮胎上有鼓包和裂痕,死者家属认为锦湖轮胎存在质量问题。
    二是,日前,锦湖千人维权团的律师确认,已经接受死者家属委托准备提起法律诉讼,而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就是被诉方之一。
    据律师透露,之前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召回方案时,锦湖轮胎自己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有4万多起,而且是全国性的。如果首例法律诉讼消费者一方获得赔偿,锦湖轮胎接下来还将面临更多的类似诉讼[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

    据律师披露,锦湖轮胎之所以被曝光是因为内部利益分配不均,韩方老板在大赚特赚的同时却屡屡忽视中方人员的利益呼声。随后锦湖轮胎虽然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压力下被迫制定召回计划,但却一直在为如何减少召回数量、缩减自己损失而与国家质检总局拉锯。虽然在质检总局的要求下锦湖轮胎将召回产品的范围由最初的天津工厂扩大至全国范围,但由于召回范围与召回批次是由锦湖轮胎自己提供,锦湖轮胎为了降低损失严格把控召回数量,因此才有了节假日等日期在召回计划中出现的情况。

    今年4月初,锦湖轮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的召回方案是,决定自4月15日起,召回2008年至2011年生产的302673条轮胎,这些违规产品涉及7个批次。这样的召回方案一出,立马招致外界质疑。作为中国市场占有率最高的轮胎品牌,在中国天津、长春、南京三地均设有工厂、年产能2000万条的锦湖轮胎而言,自2008年起3年的产量应在6000万条左右,本次召回涉及的30多万条,仅占总量的0.5%,占天津工厂的1.5%。而且锦湖轮胎召回的产品批次多为节假日生产,而节假日一般是产能最低的时候。召回数量与销量的悬殊对比以及召回批次的时间问题,使得锦湖轮胎的召回一开始就被消费者贴上缺乏诚意的标签。
   
    为了争取消费者信任,锦湖轮胎8月1日宣布,对旗下所有产品实行5年三包政策以外,针对不同产品实施VIP保障制度和特别保障制度:购买1年内的轮胎刺伤或划伤,免费更换;购买5年内的轮胎鼓包,免费更换。但对于在情感上受到很大伤害的中国消费者,仅仅是产品质量的承诺与性价比,并不能成为继续选择锦湖轮胎的充分理由。在千人维权团的维权诉求、消费者不满与愤怒情绪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仅仅承诺提升产品质量是不够的。

  锦湖轮胎的道歉和召回决定,使其之前的狡辩愈发显得丑陋。这次事件再次提醒公众,所谓的大企业,表面的光鲜和气派并不一定与其内在的诚信成正比;而一旦犯了错,编造谎言掩盖错误往往是它们的首选。但是这一选择却经常适得其反,让情况变得更加糟糕。纵观此事的发展过程,人们先是关注事实的真相,在央视完整而确凿的证据面前,真相已无法掩盖。随后人们开始关注厂家如何收场,有人开始提及轮胎召回,由于国内尚无先例,也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此事如何处理一度还曾引起争论。当锦湖轮胎最终表示会召回所有问题轮胎时,很多人认为此事应该告一段落了,甚至有专家认为,此事开了国内之先河,是件好事,会起到示范和震慑作用。

  从目前的情况看,锦湖轮胎的召回决定似乎是一场消费者的胜利。事实上,如果事件仅仅到此为止,将是消费者的一次损失。所谓召回,无非是消费者将车开回4S店,由厂家更换问题轮胎而已。法律上,这是厂家主动的自救行为,只起到补偿消费者的作用,消费者其他的索赔权不会因此被抵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消费欺诈可以提起双倍赔偿诉求。对于消费维权,有没有轮胎召回制度其实无关紧要,只要能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真正落实,消费者的权益是可以得到有效保障的。

  核心的问题在于,锦湖轮胎的行为能否构成消费欺诈。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025-84110110)认为,1996年,针对消费欺诈,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出台《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理办法》,其中例举了13种消费欺诈行为,第一款就是“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此外,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也属于欺诈。德本律师认为,锦湖轮胎大量使用返炼胶生产轮胎的行为,已构成了消费欺诈,应当双倍赔偿,而不仅仅召回了事。

  除消费欺诈外,锦湖轮胎事件背后还存在着大量的悬而未决的法律纠纷,比如此前使用锦湖轮胎出车祸的事件,如果与轮胎相关,也可依法索赔。这其中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牵扯到专门的鉴定,需要一事一议,南京律师www.njLawyer.cn将继续及时报道案件进展,锦湖轮胎损害维权热线025-84110110,请广大消费者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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