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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183
次
专利
法的无效宣告,应由申请人提出书面请求,请求书中应写明请求宣告
专利
权无效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请求书应结合相应的证据具体说明宣告无效的理由,申请宣告
专利
权无效的请求书不符合规定,
专利
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下列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
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列举的
专利
无效宣告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
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
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见“
专利
权宣告无效请求的理由”);
二、
专利
申请复审委员会已受理了申请宣告
专利
权无效请求书,第三人又以同一
专利
申请宣告
专利
权无效的请求书,不予受理,即重复的请求书,在后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以授予
专利
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
权利
相冲突为理由提出请求宣告外观设计
专利
权无效的,应当提供生效的,能够证明
权利
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没有提供的,请求无效宣告的请求不予受理;
四、请求人提交的
专利
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的格式,申请人在
专利
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不能补正,期限届满,
专利
复审委员会可视为该无效宣告请求没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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