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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公告的内容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154
次
申请人向国务院
专利
行政部门递交
专利
申请,国务院
专利
行政部门受理后并定期予以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有:
一、
专利
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三、发明
专利
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国务院
专利
行政部门对发明创造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
四、保密
专利
的解密;
五、发明
专利
申请公布后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
六、
专利
权的授予;
七、
专利
权的无效宣告;
八、
专利
权的终止;
九、
专利
申请权的转移;
十、
专利
权的转移;
十一、
专利
实施许可
合同
的备案;
十二、
专利
实施强制许可
合同
的给予;
十三、
专利
申请的恢复;
十四、
专利
权的恢复;
十五、
专利
权的质押、保全、解除;
十六、
专利
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十七、对申请人地址不明的通知;
十八、国务院
专利
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
十九、其他有关事项。
有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其附图、
权利
要求书不在国务院
专利
行政部门定期出版的
专利
公布、公告中公布或者公告,而由国务院
专利
行政部门另行全文出版。
·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nb......
·
专利宣告无效请求书的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申请人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应当向......
·
请求复审的文件要求
申请人对专利申请驳回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申请人请求复审,应当提交规定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
专利合法权益在先取得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nb......
·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是专利权人在国务院专利行政机构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以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检索报告,应符合两个......
·
专利申请的复审
专利申请的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认为不符合申请专利的要求,符合驳回的条件,驳回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请求,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向国务院......
·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申请人的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请求书,允许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对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证据或者理由加以补充,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的请求书及相关文件制成副本达专利权人,专......
·
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的理由
专利权无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下列要求: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
·
专利申请可以撤回
·
专利申请日
·
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
·
优先权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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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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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可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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