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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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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
建筑
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关补交出让金、用地条件、用地期限等事宜,待双方取得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
第三个阶段为登记阶段。土地使用者按出让
合同
约定补交出让金后,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
和其他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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