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就执行对其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申请执行人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申请执行人可另行提起代位权诉讼,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债权,或者请求被执行人向他人主张债权。对于申请执行人提起的异议之诉,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驳回起诉。
相关文章: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被执行人终本裁定后,公司无实际经营,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申请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十个重要期限
·被执行人的配偶为子女投保的人寿保险是否可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