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
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
擅长领域
 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 正文

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重庆高院《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划扣到执行法院

  账户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及执行法院

  收到破产管理人中止执行告知函后应否中止执行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函

〔2017〕最高法民他72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7)渝民他12号《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划扣到执行法院账户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及执行法院收到破产管理人中止执行告知函后应否中止执行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仍属于债务人财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执行法院应当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执行法院收到破产管理人发送的中止执行告知函后仍继续执行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五条依法予以纠正,故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由于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变化,我院2004年12月22日作出的《关于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司法解释>第六十八条的请示的答复》(〔2013〕民二他字第52号)相应废止。

相关文章:

·仲裁裁决如何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执行和解不等于执行终结

·判决书裁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可以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人民法院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人执行的款项,是否还属于债务人财产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