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了也得紧盯微信算不算加班?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对于这样的加班,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随着经济发展及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劳动者工作模式越来越灵活,可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随地提供劳动,不再拘束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地点、办公工位,特别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等情况并不鲜见,对于此类劳动者隐形加班问题,不能仅因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工作来否定加班,而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
对于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的情形,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社交媒体开展工作已经超出了一般简单沟通的范畴,劳动者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内容或者使用社交媒体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的,应当认定为加班。
相关文章:
·劳动合同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分标准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未办理工商工商注册登记,但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双方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律师解释
·因劳动者自身原因故意或过失不签订劳动合同,事后能否据此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