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送管辖关于移送管辖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关于移送管辖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关于移送管辖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关于移送管辖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关于移送管辖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关于移送管辖
关于移送管辖
擅长领域
 关于移送管辖 正文

关于移送管辖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相关文章:

·对侵权行为管辖规定

·涉外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对保险纠纷管辖的规定

·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

·高级法院管辖的规定

·对共同海损管辖的规定


关于移送管辖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