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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卫龙,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不起诉的条件
·变更、追加或撤回公诉
·提起公诉
·退回补充侦查的程序
·起诉书的制作
·未成年人案件的起诉程序